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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有报导称上个月姜成勋被友人起诉诈骗,对于此事,姜成勋的前所属社代表出面澄清。
根据报导,姜成勋在2010年11月从A某手中借走1亿4220万韩元,至今未还款并拒绝联络。 A某表示当时是把钱汇给了姜及其友人B某的帐户。
对此,姜成勋所属社YG表示“正在了解准确的情况中。因为这是与水晶男孩签约之前,8年前的事情,公司还未了解过这件事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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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了解此事件的姜成勋前所属社KES娱乐代表金英勋(音)表示“姜成勋非常冤枉”。据悉,姜成勋第一次是在2013年被起诉,称其在2009年至2011年1月从黄某等3位友人手中骗款10亿,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、缓期执行2年;第二次是2015年被某借贷商起诉诈骗,但最终判决无嫌疑。 没想到,却在上个月第三次遭到起诉。
金代表称:“ 这次被起诉是和那次无嫌疑案件一样的内容。姜成勋向友人B某借了钱并还给他,但A某等人并不知情。”据称,B向很多人借了钱并转交给姜成勋,其中就包括A。姜成勋把钱还给B,但是B没有把钱还给大家,反而携款潜逃,令姜成勋背上诈骗嫌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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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代表称:“被宣判无嫌疑时,姜成勋正在起诉B。后来B被拘留、说明了整个事件,所以姜成勋被判无嫌疑。事实上,姜成勋并没有直接从A等手中收款,所以并无直接关联。而且这次也只是被起诉,还没有定案。我认为会和2015年那次案件得到同样的结论。”
金代表还说:“姜成勋虽然参加水晶男孩的活动,但是没有接拍广告。据我所知债权人通过所属社没收了他的酬劳,他连自己参加节目和演出的收入都拿不到。外界可能觉得他正在活动、有在赚钱,但其实还和从前一样很辛苦,经受这样的形象打击更无异于让他去死。 真的非常冤枉。”